苏州山沪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三债会核查债的短信:要债公司

短信内容:

苏州山沪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以非现场方式召开苏州山沪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要债公司 。会议内容为: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具体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补申报税款债权767778.96元,管理人审查认定税款债权767778.96元;2、昆山伯乐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报债权21000元,管理人审查认定普通债权21000元;3、刘亚英申报债权1414996.55元,管理人审查认定普通债权1414996.55元。本次债权核查期为15日,自债权人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计算。如核查期届满无人提出异议,也未提起债权确认之诉的,管理人将依法提请法院裁定确认。

2015年10月18日

公 开 人:苏州山沪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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